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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号山东疫情最新消息 6月14号山东疫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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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最新消息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

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1年6月7日

近期,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疫苗接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1年6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进展情况。

前期工作情况

疫情防控情况。今年以来,全省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抓早、抓小、抓严、抓实,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抓早,就是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各医疗机构开展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监测,并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在药店开展退烧药、止咳药等药品销售情况登记,全省建立了多点触发、动态灵敏的监测预警机制。5月1日以来,全省监测发热等症状人员16万余例,在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人员186万余例,未发现异常情况。

抓小,就是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将防控单元科学精准划定至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流调溯源到位、隔离管理到位、核酸筛查到位、医疗救治到位、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抓严,就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境外人员口岸入境、身份核验、检验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今年以来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0例、无症状感染者39例,目前正在住院治疗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做好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鲁返鲁人员随访检测,5月1日以来检测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7.65万名,均为阴性。严格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日平均核酸检测人数在23万左右。

抓实,就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将疫情防控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社区,省督导专班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全覆盖、无遗漏。

疫苗接种情况。截至6月7日12:00,全省累计接种5678.05万剂次,4156.69万人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551.12万人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到51.18%。接种人群中,60岁及以上接种人数达到546.25万,最大接种年龄102岁。

更新时间:2021年3月19日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实践证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抗击新冠疫情的有效手段,对防控和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具有重要意义。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和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我省疫苗接种具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和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进行接种;

第三阶段,下半年,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

第四阶段,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前期重点人群接种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外防输入仍是重中之重。从去年12月份开始,先行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9类重点人群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3月17日,全省共投入接种单位2188个和临时接种点207个,累计接种疫苗408.9万剂次,接种人员237.8万人,接种总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100%,医疗卫生人员接种率达到91.1%。从目前看,全省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异常反应发生率在预期范围内。

下一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接下来的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将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全力保障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接种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省里专门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疫苗采购供应、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接种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工作规程,明确了下一步接种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了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机制,共同做好经费保障,免费为居民提供接种服务。各市和县也参照省里做法,逐级成立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提前做好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制定人员组织安排计划,有序组织接种。

二是增设接种点位,保障接种资源满足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同时,还将根据接种需求,创新接种模式,依托大中型场馆、学校等设立疫苗临时集中接种点,提高接种服务效率。

三是优化组织形式,保障接种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从下周起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各单位作为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接种人群的宣传发动、登记预约、现场组织等工作,整体推进接种工作。接种单位根据预约情况有序提供接种服务,落实接种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爽约、不拥挤。单位要与接种单位建立信息联系反馈机制,接种前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接种后组织好第二针疫苗接种衔接以及应种未种人员补种工作。

四是严格服务规程,确保接种过程规范安全。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接种培训,昨天组织了专门培训。接下来,将督促接种人员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严格落实接种后30分钟现场留观要求。在每个县均成立了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五是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疫苗管理安全有效。在疫苗储存环节,督促疫苗配送企业将疫苗生产入库、出库等数据完整上传到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在疫苗运输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在疫苗使用环节,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整合疫苗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追溯信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流向可追溯核查。

六是坚持统筹兼顾,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督促各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疫情多点监测,提高监测报告敏感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集装箱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加强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严防疫情反弹。

山东发布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6月14日)_百度...

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一、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

1.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海关要严格进口海产品准入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要严格落实海关总署进口海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查验应全部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行。

2.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各地要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检测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4.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地要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毒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二、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

5.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和到过关联场所的人员,全部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6.加强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7.做好中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以及中风险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居家隔离,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8.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中风险街道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监测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9.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5月30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在鲁住宿的,于抵达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住宿的,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就医排查。

10.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各市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按照我省《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管理,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引导相关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2小时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三、全面做好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相关人员和场所的调查处置

11.青岛市组织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排查。梳理5月15日以来在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和药店采购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记录,全面开展发热患者和肺炎病例追踪随访,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立即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排查可能存在的传染源。

12.对确诊病例刘某某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对刘某某5月29日至6月2日在青岛期间的接触者进行追踪。有关市要对密切接触者和5月29日、6月2日高铁同车厢旅客和乘务人员全部进行隔离检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其他一般接触人员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

13.开展关联场所及周边社区调查处置。对刘某某活动轨迹所涉及场所人员和周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刘某某到过的市场内的销售产品及相关摊位等周边环境进行取样和检测,对其到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四、充分发挥好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14.医疗救治准备要到位。各市要加强区域内医疗资源统筹和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按照全员防护7-10天的底线储备防护物资。按照应急预案方案要求,做到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特别要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医务人员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病例早期鉴别诊断能力。

15.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力争在发热门诊内实现挂号、收费、化验、医疗处置、取药等服务,尽量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员流动。细化流行病学史问询,详细了解是否有北京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16.院内感染防控要到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院感防控质控制度、全员培训制度,按需做好标准预防与额外预防,加强对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切实降低发生院内感染的风险,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造成的聚焦性疫情发生。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供应

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进口海鲜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商务、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夜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8.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切实做到保供保质稳价。

六、加强宣传引导与舆情监测

19.各地要严格规范相关信息发布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纾解社会焦虑情绪,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引导群众理智看待散发病例,积极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针对群众的疑惑点、关注点、诉求点,采取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防疫知识科普宣传。要全面精准监测研判舆情,对谣言传言要快速反应,及时澄清;对制造、传播谣言者要从快查处,依法处置。对隐瞒旅居史、接触史不如实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持续防麻痹、防疏漏、防松懈、防厌战,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不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市工作落实情况于6月22日前报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燕,0531-

孟君,0531-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山东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外省来山东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19日山东疾控发布: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入鲁返鲁,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非必要不入鲁返鲁,确需入鲁返鲁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执行。

五、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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