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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老舍
济南与青岛是多么不相同的地方呢!一个设若比作穿肥袖马褂的老先生,那一个便应当是摩登的少女。可是这两处不无相似之点。拿气候说吧,济南的夏天可以热死人,而青岛是有名的避暑所在;冬天,济南也比青岛冷。但是,两地的春秋颇有点相同。济南到春天多风,青岛也是这样;济南的秋天是长而晴美,青岛亦然。
对于秋天,我不知应爱哪里的:济南的秋是在山上,青岛的是海边。济南是抱在小山里的;到了秋天,小山上的草色在黄绿之间,松是绿的,别的树叶差不多都是红与黄的。就是那没树木的山上,也增多了颜色--日影、草色、石层,三者能配合出种种的条纹,种种的影色。配上那光暖的蓝空,我觉到一种舒适安全,只想在山坡上似睡非睡的躺着,躺到永远。青岛的山--虽然怪秀美--不能与海相抗,秋海的波还是春样的绿,可是被清凉的蓝空给开拓出老远,平日看不见的小岛清楚的点在帆外。这远到天边的绿水使我不愿思想而不得不思想;一种无目的的思虑,要思虑而心中反倒空虚了些。济南的秋给我安全之感,青岛的秋引起我甜美的悲哀。我不知应当爱哪个。
两地的春可都被风给吹毁了。所谓春风,似乎应当温柔,轻吻着柳枝,微微吹皱了水面,偷偷的传送花香,同情的轻轻掀起禽鸟的羽毛。济南与青岛的春风都太粗猛。济南的风每每在丁香海棠开花的时候把天刮黄,什么也看不见,连花都埋在黄暗中,青岛的风少一些沙土,可是狡猾,在已很暖的时节忽然来一阵或一天的冷风,把一切都送回冬天去,棉衣不敢脱,花儿不敢开,海边翻着愁浪。
两地的风都有时候整天整夜的刮。春夜的微风送来雁叫,使人似乎多些希望。整夜的大风,门响窗户动,使人不英雄的把头埋在被子里;即使无害,也似乎不应该如此。对于我,特别觉得难堪。我生在北方,听惯了风,可也最怕风。听是听惯了,因为听惯才知道那个难受劲儿。它老使我坐卧不安,心中游游摸摸的,干什么不好,不干什么也不好。它常常打断我的希望:听见风响,我懒得出门,觉得寒冷,心中渺茫。春天仿佛应当有生气,应当有花草,这样的野风几乎是不可原谅的!我倒不是个弱不禁风的人,虽然身体不很足壮。我能受苦,只是受不住风。别种的苦处,多少是在一个地方,多少有个原因,多少可以设法减除;对风是干没办法。总不在一个地方,到处随时使我的脑子晃动,像怒海上的船。它使我说不出为什么苦痛,而且没法子避免。它自由的刮,我死受着苦。我不能和风去讲理或吵架。单单在春天刮这样的风!可是跟谁讲理去呢?苏杭的春天应当没有这不得人心的风吧?我不准知道,而希望如此。好有个地方去“避风”呀!
老舍【林海】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背影
朱自清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花拆》 张晓风 散文
花蕾是蛹,是一种未经展示未经破坏的浓缩的美。花蕾是正月的灯谜,未猜中前可以有一千个谜底。花蕾是胎儿,似乎浑淹无知,却有时喜欢用强烈的胎动来证实自己。
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轰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
我常在花开满前离去,花拆一停止,死亡就开始。
有一天,当我年老,无法看花拆,则我愿以一堆小小的春桑枕为收报机,听百草千花所打的电讯,知道每一夜花拆的音乐。
《病榻呓语》冰心散文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有了悲欢离合,便有了“战争与和平”,便有了“爱和死是永恒的主题”。
我羡慕那些没有人类的星球!
我清醒了。
我从高烧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了床边守护着我的亲人的宽慰欢喜的笑脸。侧过头来看见了床边桌上摆着许多瓶花:玫瑰、菊花、仙客来、马蹄莲……旁边还堆着许多慰问的信……我又落进了爱和花的世界——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类才好!
参考资料:书上的
1 闲情 冰心
弟弟从我头上,拔下发针来,很小心的挑开了一本新寄来的月刊。看完了目录,便反卷起来,握在手里笑说:“莹哥,你真是太沉默了,一年无有消息。”
我凝思地,微微答以一笑。
是的,太沉默了!然而我不能,也不肯忙中偷闲;不自然地,造作地,以应酬为目的地,写些东西。
病的神慈悲我,竟赐予我以最清闲最幽静的七天。
除了一天几次吃药的时间,是苦的以外,我觉得没有一时,不沉浸在轻微的愉快之中。──庭院无声。枕簟生凉。温暖的阳光,穿过苇帘,照在淡黄色的壁上。浓密的树影,在微风中徐徐动摇。窗外不时的有好鸟飞鸣。这时世上一切,都已抛弃隔绝,一室便是宇宙,花影树声,都含妙理。是一年来最难得的光阴呵,可惜只有七天!
黄昏时,弟弟归来,音乐声起,静境便砉然破了。一块暗绿色的绸子,蒙在灯上,屋里一切都是幽凉的,好似悲剧的一幕。镜中照见自己玲珑的白衣,竟悄然的觉得空灵神秘。当屋隅的四弦琴,颤动着,生涩的,徐徐奏起。两个歌喉,由不同的调子,渐渐合一。由悠扬,而宛转;由高吭,而沉缓的时候,怔忡的我,竟感到了无限的怅惘与不宁。
小孩子们真可爱,在我睡梦中,偷偷的来了,放下几束花,又走了。小弟弟拿来插在瓶里,也在我睡梦中,偷偷的放在床边几上。─—开眼瞥见了,黄的和白的,不知名的小花,衬着淡绿的短瓶。……原是不很香的,而每朵花里,都包含着天真的友情。
终日休息着,睡和醒的时间界限,便分得不清。有时在中夜,觉得精神很圆满。─—听得疾雷杂以疏雨,每次电光穿入,将窗台上的金钟花,轻淡清澈的映在窗帘上,又急速的隐抹了去。而余影极分明的,印在我的脑膜上。我看见“自然”的淡墨画,这是第一次。
得了许可,黄昏时便出来疏散。轻凉袭人。迟缓的步履之间,自觉很弱,而弱中隐含着一种不可言说的愉快。这情景恰如小时在海舟上,─—我完全不记得了,是母亲告诉我的,─—众人都晕卧,我独不理会,颠顿的自己走上舱面,去看海。
凝注之顷,不时的觉得身子一转,已跌坐在甲板上,以为很新鲜,很有趣。每坐下一次,便喜笑个不住,笑完再起来,希望再跌倒。忽忽又是十余年了,不想以弱点为愉乐的心情,至今不改。
一个朋友写信来慰问我,说:“东波云‘因病得闲殊不恶’,我亦生平善病者,故知能闲真是大工夫,大学问。……如能于养神之外,偶阅《维摩经》尤妙,以天女能道尽众生之病,断无不能自己其病也!恐扰清神,余不敢及。”
因病得闲,是第一慊心事,但佛经却没有看。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2.丑石 贾平凹
我常常遗憾我家门前的那块丑石呢:它黑黝黝地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在这里的,谁也不去理会它。只是麦收时节,门前摊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面哟,多时把它搬走吧。
于是,伯父家盖房,想以它垒山墙,但苦于它极不规则,没棱角儿,也没平面儿;用錾破开吧,又懒得花那么大气力,因为河滩并不甚远,随便去掮一块回来,哪一块也比它强。房盖起来,压铺台阶,伯父也没有看上它。有一年,来了一个石匠,为我家洗一台石蘑,奶奶又说:用这块丑石吧,省得从远处搬动。石匠看了看,摇着头,嫌它石质太细,也不采用。
它不像汉白玉那样的细腻,可以凿下刻字雕花,也不像大青石那样的光滑,可以供来浣纱捶布;它静静地卧在那里,院边的槐荫没有庇覆它,花儿也不再在它身边生长。荒草便繁衍出来,枝蔓上下,慢慢地,竟锈上了绿苔、黑斑。我们这些做孩子的,也讨厌起它来,曾合伙要搬走它,但力气又不足;虽时时咒骂它,嫌弃它,也无可奈何,只好任它留在那里去了。
稍稍能安慰我们的,是在那石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凹儿,雨天就盛满了水。常常雨过三天了,地上已经干燥,那石凹里水儿还有,鸡儿便去那里渴饮。每每到了十五的夜晚,我们盼着满月出来,就爬到其上,翘望天边;奶奶总是要骂的,害怕我们摔下来。果然那一次就摔了下来,磕破了我的膝盖呢。
人都骂它是丑石,它真是丑得不能再丑的丑石了。
终有一日,村子里来了一个天文学家。他在我家门前路过,突然发现了这块石头,眼光立即就拉直了。他再没有走去,就住了下来;以后又来了好些人,说这是一块陨石,从天上落下来已经有二三百年了,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不久便来了车,小心翼翼地将它运走了。
这使我们都很惊奇!这又怪又丑的石头,原来是天上的呢!它补过天,在天上发过热,闪过光,我们的先祖或许仰望过它,它给了他们光明,向往,憧憬;而它落下来了,在污土里,荒草里,一躺就是几百年了?
奶奶说:“真看不出!它那么不一般,却怎么连墙也垒不成,台阶也垒不成呢?”
“它是太丑了”。天文学家说。
“真的,是太丑了”。
“可这正是它的美”天文学家说,“它是以丑为美的。”
“以丑为美?”
“是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正因为它不是一般的顽石,当然不能去做墙,做台阶,不能去雕刻,捶布。它不是做这些顽意儿的,所以常常就遭到一般世俗的讥讽。”
奶奶脸红了,我也脸红了。
我感到自己的可耻,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我甚至怨恨它这么多年竟会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而我又立即深深地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
3哲人的爱 秦牧
好几年前,我读过一则消息:青岛医学院教授沈福彭,1982年2月因病去世,他生前殚精竭虑,尽瘁教学,亲嘱死后将遗体献给医学教育事业,五脏作局部解剖教学用,骨骼制成标本,供示教用,用遗体“再站一班岗”。这则消息使我大受震撼,掩卷沉思,神驰黄海之滨。一个彻底唯物主义者的献身精神,一个哲人对群体无私的爱,尽在不言之中了。
继沈福彭教授之后,北京医科大学前任校长胡傅揆教授也在生前自愿地把遗体献给学校作为骨骼标本。这两位医学教授的事迹先后辉映。据我所知,遗嘱相赠肾脏、眼球,以至于遗体或以利他人,或造福群众的事虽有不少,但是遗嘱指定把自己的遗体制作骨骼标本供教学用的事我极少听到。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舍己为群,献身祖国的坚强意志和崇高风格,从这样的实例中也可以相见一二了。
1987年底,我突然接到青岛医学院一封来信,那是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寄来的。里面除了信件外,还有一张骨骼图片,那就是沈教授遗留下来的骨骼标本了。信里有这样的话:“他去世后,由他的学生将骨骼制成骨架,陈放在青岛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的标本室里(外有玻璃罩),人们每过此室,都以十分崇敬的心情,瞻仰骨架。”信末这样说:“秦老……你能否为我院沈教授写几句话,如蒙赐字,我们将把它刻在玻璃罩上……”我端详着那张骨架图片,百感纷纭。这具骷髅给予我的不是忧惧、哀伤,而是亲切、鼓舞。我把图片放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下,早晚工作时经常瞧它几眼,我觉得它对我的灵魂有净化的作用,犹如明矾之可以净水一样。我的写字台的玻璃板下,没有任何绮年玉貌,皓齿明目的明星歌星的照片,却有这么一张骷髅的照片。这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是老头子了,即使我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人,我也会这样。面对这张照片,崇敬、可亲的感情驱除了一切渺不足道的杂念。
这副骨架图片仿佛给了我一道无声的命令,我决意写那将被刻在玻璃罩上的几十个字。
平素写些小文章我是不起草稿的。但是为了写这几十个字,我却决定夜里到附近
僻静的街道上长时间漫步,思索、酝酿。我想起了一位文豪类似这样意思的话:“当你把笔插进墨水瓶里的时候,如果不是蘸着自己的血来写的话,那就不要动笔。”
那夜月色溶溶,柠檬桉雪白的树干显得十分高洁。月光透过凤凰木,洒落了一地斑驳的光点。长街寂寂,阒无一人,我来回踱步,一次、一次又一次。那具骷髅在我眼前冉冉腾起,我的想象使他还原为血肉之躯:他埋头在灯下研读,他屹立在讲坛上讲学,他以深邃的眼光凝视人群,毅然写下献出骨骼遗嘱的情景,历历如在目前。我虽不是教徒,却涌起一种教徒似的心情,渴望能够有个和神圣的魂魄对话的机会。
我知道这位教授生前曾经受过政治上不公正的待遇,然而,“风暴压不断雄鹰的翅膀。”“异端待我,国土报之。”
有人死了,还要造地宫,造金字塔,棺上要加内椁外椁,坟上还要盖巍峨建筑,死者仿佛撑开了棺盖,伸出手来喊道:“再给我东西!”有人死时,临终还拼尽力气,讲出这么一句话:“我想再奉献!”掠夺者和奉献者之间的距离,该是多么遥远!
那夜我在街上盘桓了很久,回家后对着骨架图片,铺开稿纸,写了一张又撕了一张,最后,拼尽我的心力,终于写出了这么几十个字的《献辞》:
他生前叮嘱献出遗骸,
指定骨架标本在这儿陈摆。
玻璃橱里是他特殊的坟,
玻璃橱外是他浩瀚的爱!
一纸遗嘱直如震世春雷,
一宗心愿想见哲人气概。
让我们脚步轻轻走进大厅,
伫立丰碑前默默礼拜!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 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然后他颠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唯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1925年10月在北京
二、补充解释叙事散文的概念(另外,参考更多的经典叙事散文可以到散文网自行寻找):
散文的一大类,主要是叙事,抒情。与记叙文不同的是,叙事性散文只有高潮,没有结果,没有议论部分,而多一个抒情部分,让结构更加明了,叙事性散文一般很受到大家的欢迎。叙事性散文比抒情性散文多一个叙事部分,从头到尾是叙事部分,没有记叙文那种鲜明的开头。
如果要看细腻感情的叙事性散文,那么就看看迟子建吧,她的《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额尔古纳河右岸》、《穿过云层的晴朗》都是非常好的散文,文章感情细腻,情节动人,我经常拿出来重复的看,但是每次看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希望你喜欢。另外 ,也可以看看丰子恺的散文,他的散文也是非常出众的,我曾经拜读过几篇,感觉非常的宁静,写得非常的有特色,还有沈从文的散文,也是很不错的,希望你喜欢
1、少年闰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
正月里供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xíng)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地去看。
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吗?”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地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不知道——只是无端地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它不咬人吗?”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它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它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一朋友所不知道的。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少年闰土》节选自鲁迅1921年写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曾留学日本仙台医科专门校(现东北大学)。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2、范爱农
在东京的客店里,我们大抵一起来就看报。学生所看的多是《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专爱打听社会上琐事的就看《二六新闻》。一天早晨,辟头就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大概是:
“安徽巡抚恩铭被Jo Shiki Rin刺杀,刺客就擒。”
大家一怔之后,便容光焕发地互相告语,并且研究这刺客是谁,汉字是怎样三个字。但只要是绍兴人,又不专看教科书的,却早已明白了。这是徐锡麟,他留学回国之后,在做安徽候补道,办着巡警事物,正合于刺杀巡抚的地位。
大家接着就预测他将被极刑,家族将被连累。不久,秋瑾6姑娘在绍兴被杀的消息也传来了,徐锡麟是被挖了心,给恩铭的亲兵炒食净尽。人心很愤怒。有几个人便秘密地开一个会,筹集川资;这时用得着日本浪人了,撕乌贼鱼下酒,慷慨一通之后,他便登程去接徐伯荪的家属去。
照例还有一个同乡会,吊烈士,骂满洲;此后便有人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满政府的无人道。会众即刻分成两派:一派要发电,一派不要发。我是主张发电的,但当我说出之后,即有一种钝滞的声音跟着起来:
“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
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我早觉得奇怪,注意着他的了,到这时才打听别人:说这话的是谁呢,有那么冷?认识的人告诉我说: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
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还害怕,于是便坚执地主张要发电,同他争起来。结果是主张发电的居多数,他屈服了。其次要推出人来拟电稿。
“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他说。
我觉得他的话又在针对我,无理倒也并非无理的。但我便主张这一篇悲壮的文章必须深知烈士生平的人做,因为他比别人关系更密切,心里更悲愤,做出来就一定更动人。于是又争起来。
结果是他不做,我也不做,不知谁承认做去了;其次是大家走散,只留下一个拟稿的和一两个干事,等候做好之后去拍发。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然而这意见后来似乎逐渐淡薄,到底忘却了,我们从此也没有再见面。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大概是春末时候罢,忽然在熟人的客座上看见了一个人,互相熟视了不过两三秒钟,我们便同时说:——
“哦哦,你是范爱农!”
“哦哦,你是鲁迅!”
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他眼睛还是那样,然而奇怪,只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但也许本来就有,我先前没有留心到。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
谈起自己的经历来,他说他后来没有了学费,不能再留学,便回来了。回到故乡之后,又受着轻蔑,排斥,迫害,几乎无地可容。现在是躲在乡下,教着几个小学生糊口。但因为有时觉得很气闷,所以也乘了航船进城来。
他又告诉我现在爱喝酒,于是我们便喝酒。从此他每一进城,必定来访我,非常相熟了。我们醉后常谈些愚不可及的疯话,连母亲偶然听到了也发笑。一天我忽而记起在东京开同乡会时的旧事,便问他:——
“那一天你专门反对我,而且故意似的,究竟是什么缘故呢?”
“你还不知道?我一向就讨厌你的,——不但我,我们。”
“你那时之前,早知道我是谁么?”
“怎么不知道。我们到横滨,来接的不就是子英和你么?你看不起我们,摇摇头,你自己还记得么?”
我略略一想,记得的,虽然是七八年前的事。那时是子英来约我的,说到横滨去接新来留学的同乡。汽船一到,看见一大堆,大概一共有十多人,一上岸便将行李放到税关上去候查检,关吏在衣箱中翻来翻去,忽然翻出一双绣花的弓鞋来,便放下公事,拿着仔细地看。
我很不满,心里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自己不注意,那时也许就摇了摇头。检验完毕,在客店小坐之后,即须上火车。不料这一群读书人又在客车上让起坐位来了,甲要乙坐在这位子,乙要丙去坐,做揖未终,火车已开,车身一摇,即刻跌倒了三四个。
我那时也很不满,暗地里想:连火车上的坐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自己不注意,也许又摇了摇头。然而那群雍容揖让的人物中就有范爱农,却直到这一天才想到。
岂但他呢,说起来也惭愧,这一群里,还有后来在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被囚在黑狱里,到革命后才见天日而身上永带着匪刑的伤痕的也还有一两人。而我都茫无所知,摇着头将他们一并运上东京了。
徐伯荪虽然和他们同船来,却不在这车上,因为他在神户就和他的夫人坐车走了陆路了。
我想我那时摇头大约有两回,他们看见的不知道是那一回。让坐时喧闹,检查时幽静,一定是在税关上的那一回了,试问爱农,果然是的。
“我真不懂你们带这东西做什么?是谁的?”
“还不是我们师母的?”他瞪着他多白的眼。
“到东京就要假装大脚,又何必带这东西呢?”
“谁知道呢?你问她去。”
到冬初,我们的景况更拮据了,然而还喝酒,讲笑话。忽然是武昌起义,接着是绍兴光复。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老迅,我们今天不喝酒了。我要去看看光复的绍兴。我们同去。”
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满眼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这军政府也到底不长久,几个少年一嚷,王金发带兵从杭州进来了,但即使不嚷或者也会来。
他进来以后,也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爱农做监学,还是那件布袍子,但不大喝酒了,也很少有工夫谈闲天。他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
“情形还是不行,王金发他们。”一个去年听过我的讲义的少年来访我,慷慨地说,“我们要办一种报来监督他们。不过发起人要借用先生的名字。还有一个是子英先生,一个是德清先生。为社会,我们知道你决不推却的。”
我答应他了。两天后便看见出报的传单,发起人诚然是三个。五天后便见报,开首便骂军政府和那里面的人员;此后是骂都督,都督的亲戚、同乡、姨太太……。
这样地骂了十多天,就有一种消息传到我的家里来,说都督因为你们诈取了他的钱,还骂他,要派人用手枪来打死你们了。
别人倒还不打紧,第一个着急的是我的母亲,叮嘱我不要再出去。但我还是照常走,并且说明,王金发是不来打死我们的,他虽然绿林大学出身,而杀人却不很轻易。况且我拿的是校款,这一点他还能明白的,不过说说罢了。
选自《范爱农》,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曾留学日本仙台医科专门校(现东北大学)。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3、敬悼许地山先生
地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以他的对种种学问好知喜问的态度,以他的对生活各方面感到的趣味,以他的对朋友的提携辅导的热诚,以他的对金钱利益的淡薄,他绝不像个短寿的人。
每逢我看见他的笑脸,握住他的柔软而戴着一个翡翠戒指的手,或听到他滔滔不断地讲说学问或故事的时候,我总会感到他必能活到八九十岁,而且相信若活到八九十岁,他必定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有说有笑,还能那样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永不驳回朋友的要求,或给朋友一点难堪。
地山竟自会死了——才将快到五十的边儿上吧。
他是我的好友。可是,我对于他的身世知道的并不十分详细。不错,他确是告诉过我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可是,大部分都被我忘掉了。
一来是我的记性不好;二来是当我初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个朋友”,不必细问他什么;即使他原来是个强盗,我也只看他可爱;我只知道面前是个可爱的人,就是一点也不晓得他的历史,也没有任何关系!况且,我还深信他会活到八九十岁呢。
让他讲那些有趣的故事吧,让他说些对种种学术的心得与研究方法吧;至于他自己的历史,忙什么呢?等他老年的时候再说给我听,也还不迟啊!
可是,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他是福建人。他的父亲做过台湾的知府——说不定他就生在台湾。他有一位舅父,是个很有才而后来做了不十分规矩的和尚的。由这位舅父,他大概自幼就接近了佛说,读过不少的佛经。还许因为这位舅父的关系,他曾在仰光一带住过,给了他不少后来写小说的资料。
他的妻早已死去,留下一个小女孩。他手上的翡翠戒指就是为纪念他的亡妻的。从英国回到北平,他续了弦。这位太太姓周,我曾在北平和青岛见到过。
以上这一点:事实恐怕还有说得不十分正确的地方,我的记性实在太坏了!记得我到牛津去访他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为什么老戴着那个翡翠戒指;同时,他说了许许多多关于他的舅父的事。
是的,清清楚楚的我记得他由述说这位舅父而谈到禅宗的长短,因为他老人家便是禅宗的和尚。可是,除了这一点,我把好些极有趣的事全忘得一干二净;后悔没把它们都笔记下来!
我认识地山,是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的工作不多,所以常到一个教会去帮忙,做些“社会服务”的事情。地山不但常到那里去,而且有时候住在那里,因此我认识了他。我呢,只是个中学毕业生,什么学识也没有。
可是地山在那时候已经在燕大毕业而留校教书,大家都说他是个很有学问的青年。初一认识他,我几乎不敢希望能与他为友,他是有学问的人哪!可是,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他同我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有趣。
我不再怕他了。虽然不晓得他有多大的学问,可是的确知道他是个极天真可爱的人了。一来二去,我试着步去问他一些书本上的事;我生怕他不肯告诉我,因为我知道有些学者是有这样脾气的:他可以和你交往,不管你是怎样的人;但是一提到学问,他就不肯开口了。
不是他不肯把学问白白送给人,便是不屑于与一个没学问的人谈学问——他的神态表示出来,跟你来往已是降格相从,至于学问之事,哈哈……但是,地山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他愿意把他所知道的告诉人,正如同他愿给人讲故事。他不因为我向他请教而轻视我,而且也并不板起面孔表示他有学问。
和谈笑话似的,他知道什么便告诉我什么,没有矜持,没有厌倦,教我佩服他的学识,而仍认他为好友。学问并没有毁坏了他的为人,像那些气焰千丈的“学者”那样,他对我如此,对别人也如此;在认识他的人中,我没有听到过背地里指摘他,说他不够个朋友的。
不错,朋友们也有时候背地里讲究他;谁能没有些毛病呢。可是,地山的毛病是只使朋友们又气又笑的那一种,绝无损于他的人格。他不爱写信。你给他十封信,他也未见得答复一次;偶尔回答你一封,也只是几个奇形怪状的字,写在一张随手拾来的破纸上。
我管他的字叫做鸡爪体,真是难看。这也许是他不愿写信的原因之一吧?另一毛病是不守时刻。口头的或书面的通知,何时开会或何时集齐,对他绝不发生作用。只要他在图书馆中坐下,或和友人谈起来,就不用再希望他还能看看钟表。
所以,你设若不亲自拉他去赴会就约,那就是你的过错;他是永远不记着时刻的。
一九二四年初秋,我到了伦敦,地山已先我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他的比较宗教学的;还未开学,所以先在伦敦住几天,我和他住在了一处。
他正用一本中国小商店里用的粗纸账本写小说,那时节,我对文艺还没有发生什么兴趣,所以就没大注意他写的是哪一篇。
几天的工夫,他带着我到城里城外玩耍,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生物学有浓厚的兴趣。由他领着逛伦敦,是多么有趣、有益的事呢!同时,他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的那种留学生。说真的,他有时候过火地厌恶外国人。
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因此,我一到伦敦,就借着他的眼睛看到那古城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那阴暗的一方面,而不至糊糊涂涂地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了。
不久,他到牛津去入学。暑假寒假中,他必到伦敦来玩几天。“玩”这个字,在这里,用得很妥当,又不很妥当。当他遇到朋友的时候,他就忘了自己:朋友们说怎样,他总不驳回。
去到东伦敦买黄花木耳,大家做些中国饭吃?好!去逛动物园?好!玩扑克牌?好!他似乎永远没有忧郁,永远不会说“不”。不过,最好还是请他闲扯。
据我所知道的,除各种宗教的研究而外,他还研究人学、民俗学、文学、考古学;他认识古代钱币,能鉴别古画,学过梵文与巴利文。
请他闲扯,他就能——举个例说——由男女恋爱扯到中古的禁欲主义,再扯到原始时代的男女关系。他的故事多书本上的佐证也丰富。他的话一会儿低降到贩夫走卒的俗野,一会儿高飞到学者的深刻高明。他谈一整天并不见倦容,大家听一天也不感疲倦。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缘故。
找到了我,他不住地喊“饿”,是啊,他已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字是用不得的。
牛津不承认他的美国的硕士学位,所以他须花二年的时光再考硕士。他的论文是《法华经》的介绍,在预备这本论文的时候,他还写了一篇相当长的文章,在世界基督教大会上去宣读。这篇文章的内容是介绍道教。
在一般的浮浅传教士心里,中国的佛教与道教不过是与非洲黑人或美洲红人所信的原始宗教差不多。地山这篇文章使他们闻所未闻,而且得到不少宗教学学者的称赞。
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七日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人。
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语言讲师,同时进行文学创作。1937年,其代表作优秀长篇小说《骆驼祥子》问世。1944年开始创作以沦陷了的北平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四世同堂》。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称号。
4、风筝
童年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最大的快乐就是做风筝,放风筝。
在芦塘里拔几根细苇,再找来几张纸,我们便做起风筝来。做一个蝴蝶样的吧。我们精心做着,心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风筝做好了,却什么也不像了。我们依然快活,把它叫做“幸福鸟”,还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上面。
我们去放风筝。一个人用手托着,另一个人牵着线,站在远远的地方,说声“放”,那线一紧一松,风筝就凌空飞起,渐渐高过树梢了。牵线人飞快地跑起来。风筝越飞越高,在空中翩翩飞舞着,我们快活地喊叫着,在田野里拼命地奔跑。村里人看见了,说:“放得这么高!”
从早晨玩到下午,我们还是歇不下来,牵着风筝在田野里奔跑。风筝越飞越高,似乎飞到了云彩上。忽然吹来一阵风,线嘣地断了。风筝在空中抖动了一下,便极快地飞走了。我们大惊失色,千呼万唤,那风筝越来越小,倏地便没了踪影。
我们都哭了,在田野里四处寻找,找了半个下午,还是没有踪影。我们垂头丧气地坐在田埂上,一抬头,看见远远的水面上半沉半浮着一个巨大的木轮,不停地转着,将水扬起来,半圈儿水在闪着白光。那是我们村的水磨坊。
“那儿找过了吗?”
“没找过,说不定‘幸福鸟’就落在那儿呢。”大家说。
我们向那房子跑去,继续寻找我们的“幸福鸟”……
《风筝》是贾平凹所作的一篇散文,原题为《风筝——孩提记事》。
贾平凹,1952年2月21日生于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棣花镇,当代作家。现为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西安市文联主席、《延河》 《美文》杂志主编。
出版作品有《贾平凹文集》24卷,代表作有《废都》 《秦腔》
《古炉》 《高兴》 《带灯》 《老生》 《极花》 《山本》等长篇小说16部。中短篇小说《黑氏》 《美穴地》 《五魁》及散文《丑石》
《商州三录》 《天气》等。
作品曾获得国家级文学奖五次,即“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散文(集)奖”;另获“华语传媒文学大奖”“施耐庵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冰心散文奖”“朱自清散文奖”“人民文学奖”等50余次;
并获美国“美孚飞马文学奖”,法国“费米娜文学奖”,香港“红楼梦·世界华人长篇小说奖”,首届北京大学“王默人-周安仪世界华文文学奖”,法国“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5、飘零
一个秋夜,我和P坐在他的小书房里,在晕黄的电灯光下,谈到W的小说。
他还在河南吧?C大学那边很好吧?我随便问着。
不,他上美国去了。
美国?做什么去?
你觉得很奇怪吧?--波定谟约翰郝勃金医院打电报约他做助手去。
哦!就是他研究心理学的地方!他在那边成绩总很好?--这回去他很愿意吧?
不见得愿意。他动身前到北京来过,我请他在启新吃饭;
他很不高兴的样子。
这又为什么呢?
他觉得中国没有他做事的地方。
他回来才一年呢。C大学那边没有钱吧?
不但没有钱,他们说他是疯子!
疯子!
我们默然相对,暂时无话可说。
我想起第一回认识W的名字,是在《新生》杂志上。那时我在P大学读书,W也在那里。我在《新生》上看见的是他的小说;但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心理学的书读得真多;P大学图书馆里所有的,他都读了。文学书他也读得不少。他说他是无一刻不读书的。
我第一次见他的面,是在P大学宿舍的走道上;他正和朋友走着。有人告诉我,这就是W了。微曲的背,小而黑的脸,长头发和近视眼,这就是W了。以后我常常看他的文字,记起他这样一个人。
有一回我拿一篇心理学的译文,托一个朋友请他看看。他逐一给我改正了好几十条,不曾放松一个字。永远的惭愧和感谢留在我心里。
我又想到杭州那一晚上。他突然来看我了。他说和P游了三日,明早就要到上海去。他原是山东人;这回来上海,是要上美国去的。我问起哥仑比亚大学的《心理学,哲学,与科学方法》杂志,我知道那是有名的杂志。但他说里面往往一年没有一篇好文章,没有什么意思。
他说近来各心理学家在英国开了一个会,有几个人的话有味。他又用铅笔随便的在桌上一本簿子的后面,写了《哲学的科学》一个书名与其出版处,说是新书,可以看看。他说要走了。我送他到旅馆里。见他床上摊着一本《人生与地理》,随便拿过来翻着。他说这本小书很著名,很好的。
我们在晕黄的电灯光下,默然相对了一会,又问答了几句简单的话;我就走了。直到现在,还不曾见过他。
他到美国去后,初时还写了些文字,后来就没有了。他的名字,在一般人心里,已如远处的云烟了。我倒还记着他。两三年以后,才又在《文学日报》上见到他一篇诗,是写一种清趣的。
我只念过他这一篇诗。他的小说我却念过不少;最使我不能忘记的是那篇《雨夜》,是写北京人力车夫的生活的。W是学科学的人,应该很冷静,但他的小说却又很热很热的。
这就是W了。
选自朱自清散文《飘零》。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中国近代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自称“我是扬州人”。代表作《背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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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要亲自受伤,才会学着聪明。
人在最好的时光,总会犯上一些痴,一些傻。哪一段青春不荒唐!哪一场爱情不受伤!别强调你的情绪吧,你看我们这些人,哪个不是裹挟着隐痛四处逃亡。
你想要一个人爱你,你想要一个人关心照顾你,你想要每天回家能感受到温暖,你想要受伤后有地方疗伤,你想要拥抱,你想要一顿即使难吃也可口的家常饭,你想要有人管着你又牵挂你,你想要和一个人去旅行,你想要和他生孩子。你想要的是爱情么?你要的其实只是一个归宿。
以为自己已经够勇敢,却还是畏首畏尾,不敢太迷恋,不敢不顾一切的爱,用一层盔甲把自己保护起来,怕再一次受伤。
爱情、感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那个不愿松手的人。
玻璃破碎时声音是如此清脆,然而受伤时却是如此锐利高亢,爱情不也是如此?
爱是一场战争,我不怕受伤只怕你不快乐。
暧昧是什么呢?一个男人被你吸引,但同时,他又不想为你而放弃女朋友或更多选择机会,这时就会对你暧昧。对男人来说,暧昧的最好结果是享受肉体而不承担结果,而对女人来说,暧昧不过是场情感按摩。但从结果来看,玩情感的都会受伤,而玩肉体的都会占便宜。所以,暧昧不是女人能玩得起的游戏
不是你善良就能拥有真挚的爱情,不是你善良就能永远不受伤害,不是你善良上帝就一定会保佑你。上帝真的太忙了,我们只能学会保护自己。然后我还你自由,我也就自由了!
If you cut me ,I suppose I would bleed the colors of the evening stars. You can go anywhere you wish,cause I’ll be there Wherever you are.若你忍心使我受伤,我定用血滴染红夜空中的繁星。若你忍心离我而去,我定将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情愿在你的记忆里淡忘,也不愿你为我受伤。
每天打开电脑,带上耳机,听着一遍一遍熟悉的歌曲,本以为可以安慰我受伤的心,但是我发现我的心没有抚慰好,胃却受伤了,听着这些音乐就想吐。因为看了分手合约,我的心情一直郁闷着,爱情永远是脆弱的。我宁愿自己是俏俏。
我的那个他远比我强大,或许我才是虚无的,在他受伤过后我就冒了出来一直到现在,替他在生活中活着;几年了我看着他一直躺在那里,怀中流着血。他一直在哭我怎样安慰他都停止不了,我怎样拉他他就是不起来,他让我占据了他的肉体。可是我知道当我获得爱也就是他获得爱,获得爱的他就有了力量,他就能重生。那样我自然死去,我不知道这样为他死去算不算爱情,如果算!真是尴尬啊。
、爱情,从来都是一种百转千回的事情,不曾放弃,不曾受伤害,不曾难过,不曾迷茫,怎懂得爱人?原来,爱情竟是含笑饮砒霜。往事是冰封在记忆中的梦, 而你是我唯一的记忆。细数门前落叶;听,窗外雨声,是思念的泪滴。思念是一种忧伤,幸福而惆怅,是一种温馨,痛苦而惊喜。
你真是体贴!总在沉默中先说再见。你还是温柔!最后用冷漠表示拒绝。
无论如何受伤都要坚强。 人心本就薄凉。凡事都要自己扛!
打心底爱一个人。会爱到连自己都控制不了、哪还有功夫管爱到八分好、还是十分好。打心底爱一个人,希望他一切都好。希望他不会难过,更怕他因自己伤心或是失望。甚至宁愿做错事的人是他受伤的是自己。看见别人吵架、亲密、想到的一定是他。他说一句我爱你,你却可以拿着手机反复看一个晚上。
当女子在爱,她的心顺水而下,流徙三千里,声音隐退,光线也远遁,她以爱把万物隔绝,把岁月亦都隔绝,她在这寸草不生的幻境深爱一回,如果受伤害,她便憔悴。
心受伤了以后会硬,硬了以后会冷,冷了以后却会燃烧,最后化为灰烬。我却要在这片灰烬之中,淘换出最璀璨的钻石出来。既然你不愿意琢磨原石,那么,当成品摆放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不会考虑,接受它的光芒?
在爱情中,有许多的偶然,误解,只有打破这些才可以成就一段爱情,你可能尽了最大努力,但依旧会犯错误受伤害——这事必然的。
不是不想忘,而是真相太痛,不敢去想,不敢忘……
爱在心里,绝口不提爱你,不是不爱,而是因为太爱。太爱,所以怕伤害;太爱,所以甘愿受伤害;太爱,所以容易错过爱。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最真的感情。
爱情本来就是个复杂的东西,当它同时把几个人都扯进来的时候,就注定会有人受伤。
不要去伤害别人,就像保护自己不被伤害那样努力。
回忆是一把刀,过程很美好,受伤的终是自己。
白了一场雪:对于温暖,我没有抵抗力。我会想靠近,便满脸欢喜···所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想对你好,也没有目的。可是,突然发现,在你心里,我没那么重要,不是你受伤时想要依靠的温暖,不是你脆弱时想要获取的勇气,更不是你眼里的无与伦比···然后我开始哀伤、开始畏缩、开始潜在角落远远观望···
我的愿望已不再是在生活里建造起一个理想的爱情,而是要让自己生活得好一些,不要再受伤害,也不要再制造伤害了。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伤害,当世界上还是要继续有那么多伤害,我也不要活在其中。理想爱情的愿望已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过一份没有人可以再伤害我的生活。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
怎么可能在拥有爱情的同时又拒绝受伤呢,别忘了,丘比特射出的是箭,不是玫瑰。
看过太多的爱情,如烟花般灿烂而短暂,如水晶般纯真而易碎,如太阳般热烈而难以维持;她有时会感觉好累好累,就像负有千斤石般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很奇怪却很乏倦,她不相信爱情会很美好很永远…太美的爱情或许就像流星像烟火一样,很灿烂很美丽,可真的很不真实吧。而如今,又有多少人爱了又伤了,伤了又恨了,恨了也就淡了,慢慢的心扉不再为爱情打开?是不要继续相信爱情了吗?还是不敢爱了,怕受伤害?而如今,很多人,有太多对现实的失望和不满,渐渐的一颗心也变得千疮百孔,不再开心快乐,不再背伤哀痛,有的只是云
爱情面前,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冷酷的时候很冷酷,温柔的时候很温柔。这样的人,容易受伤,但不会纠结。
如果真有那种一拍即合的爱情就好了 不需要暧昧的你来我往 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去培养 我已经没有力气去玩猜测的游戏 因为我怕会受伤害 我们想要的 大概就是那种 你看一眼就知道 是这个人 没错了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所谓的AT立场,其真身就是人们内心的屏障,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绝对领域。”如果你不打开它,永远都不会有人能走进你的心房。但若有一天你下定决心要将某一个人迎入你的生命,那么在打开你的AT立场的同时,希望你已经做好准备去被伤害。
相爱的两个人吵架,往往不是没感情,而是用情太深。两个人都爱深时,一点矛盾都会让人受伤很重。由于太重视对方,所以放不下。真正的爱,不是永远不吵架不生气不耍脾气不胡闹,而是吵过闹过哭过骂过,最后最心疼彼此的,还是对方。相爱,就是要感恩对方的优点,容忍对方的缺点,因为爱就是坚持在一起。
我单身 不是不敢再爱 不是怕受伤 也不是还忘不了谁 没什么狗血特别的原因 就是对的人还没出现 真正愿意包容我珍惜我肯陪我走一辈子的人还在路上 在他来之前 不怕孤单 宁缺勿滥
上段恋情,全心投入,结果重伤,于是这次恋爱怕受伤,就很保留,这意味着:上次那个伤你的烂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这次这个发展中的情人,得到个很冷淡的你,我知你是保护自己,但这若是做生意,你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来的恶客,得到最好服务,而新客上门,却备受冷落,这店怎么不倒?
可知道:即便全世界都否定我,只要有你的肯定,我便无所畏惧;即便全世界都肯定我,没有你的支持,我便毫无把握…所以,你怎能忍心伤害我?
爱情总是卑微的,你爱她你便变成了尘埃里的尘,谄媚的狗,在别人看来是屈辱,却还是义无反顾的笑脸相对,她便是那高高在上的女王,什么都应该是应该的,却是忘了初心,于是这样的种子会渐渐在心里生根发芽,生出带刺的蔓,刺得遍体鳞伤,最后终将是越走越远,偏离了原来的初心,荒芜了岁月。所以爱情是两个人的爱情,而不是我爱你就是爱情。
你怎么能在拥有爱情的同时又拒绝受伤呢?别忘了,丘比特射出的是箭,而不是玫瑰。
斯巴达人身穿紫色外衣, 要么是为了用耀眼的色彩吓跑敌人, 要么是受伤时不至于被发现, 因为衣服的颜色像鲜血。 因此你们这些漂亮男儿必须只用玫瑰来武装自己; 并使情人们送给你们的玫瑰成为武器。 风信子花适合头发金黄的男孩, 水仙花适合黑头发的少年, 而玫瑰适合每一个人, 因为他自己曾经就是个男孩。 玫瑰是春天的头发, 地球的光明, 爱情的火炬。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
我开始一点点的看透人情世故 我开始越来越不爱说话 好像沉默就会比较少烦恼 我开始一点点的看透爱情友情 我开始越来越不爱主动 似乎沉默会比较少受伤 我慢慢长大 慢慢成熟 也开始慢慢 慢慢对这个世界没有感觉 充满厌倦
爱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不愿放手的那个。
因为在乎,所以痛苦怯懦,所以你看到的是狼狈的我。为了自信地靠近你,我选择不那么在乎,而你却躲了起来。一切一切,只是因为我们是相互喜欢的陌生人没有了朋友的梯度。而我又是那么害怕再次受伤。我们没有朋友的过去,没有恋人的未来,每次见你我便又想起了你,我的心便隐隐作痛,如果它成了负担,我想应该就此放下,过好没有彼此招惹的生活。
猎狗传奇 为什么你还是穷光蛋?
一
一条猎狗将兔子赶出了窝,一直追赶他,追了很久仍没有捉到。牧羊看到此种情景,讥笑猎狗说“你们两个之间小的反而跑得快得多。”猎狗回答说:“你不知道我们两个的跑是完全不同的!我仅仅为了一顿饭而跑,他却是为了性命而跑呀!”
二
这话被猎人听到了,猎人想:猎狗说的对啊,那我要想得到更多的猎物,得想个好法子。于是,猎人又买来几条猎狗,凡是能够在打猎中捉到兔子的,就可以得到几根骨头,捉不到的就没有饭吃。这一招果然有用,猎狗们纷纷去追兔子,因为谁都不愿意看着别人有骨头吃,自已没的吃。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出现了。大兔子非常难捉到,小兔子好捉。但捉到大兔子得到的奖赏和捉到小兔子得到的骨头差不多,猎狗们善于观察,发现了这个窍门,专门去捉小兔子。慢慢的,大家都发现了这个窍门。猎人对猎狗说:最近你们捉的兔子越来越小了,为什么?猎狗们说:反正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为什么费那么大的劲去捉那些大的呢?
三
猎人经过思考后,决定不将分得骨头的数量与是否捉到兔子挂钩,而是采用每过一段时间,就统计一次猎狗捉到兔子的总重量。按照重量来评价猎狗,决定一段时间内的待遇。于是猎狗们捉到兔子的数量和重量都增加了。猎人很。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猎人发现,猎狗们捉兔子的数量又少了,而且越有经验的猎狗,捉兔子的数量下降的就越历害。于是猎人又去问猎狗。猎狗说“我们把最好的时间都奉献给了您,主人,但是我们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老,当我们捉不到兔子的时候,您还会给我们骨头吃吗?”
四
猎人做了论功行赏的决定。分析与汇总了所有猎狗捉到兔子的数量与重量,规定如果捉到的兔子超过了一定的数量后,即使捉不到兔子,每顿饭也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骨头。猎狗们都很高兴,大家都去达到猎人规定的数量。一段时间过后,终于有一些猎狗达到了猎人规定的数量。这时,其中有一只猎狗说:我们这么,只得到几根骨头,而我们捉的猎物远远超过了这几根骨头。我们为什么不能给自己捉兔子呢?“于是,有些猎狗离开了猎人,自己捉兔子去了。
五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冬天到了,兔子越来越少,猎人们的收成也一天不如一天。而那些服务时间长的老猎狗们老得不能捉到兔子,但仍然在无忧无虑地享受着那些他们自以为是应得的大份食物。终于有一天猎人再也不能忍受,把他们扫地出门,因为猎人更需要身强力壮的猎狗…………被扫地出门的老猎狗们得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于是他们成立了MicroBone公司。他们采用连锁加盟的方式招募野狗,向野狗们传授猎兔的,他们从猎得的兔子中抽取一部分作为管理费。当赔偿金几乎全部用于广告后,他们终于有了足够多的野狗加盟。公司开始赢利。一年后,他们收购了猎人的家当……
MicroBone公司许诺给加盟的野狗能得到公司n的股份。这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这些自认为是怀才不遇的野狗们都以为找到了知音:终于做公司的主人了,不用再忍受猎人们呼来唤去的不快,不用再为捉到足够多的兔子而累死累活,也不用眼巴巴地乞求猎人多给两跟骨头而扮得楚楚可怜。这一切对这些野狗来说,这比多吃两根骨头更加受用。于是野狗们拖家带口地加入了MicroBone,一些在猎人门下的年轻猎狗也开始蠢蠢欲动,甚至很多自以为聪明实际愚蠢的猎人也想加入。好多同类型的公司象雨后春笋般地成立了,BoneEase, Bone.com, ChinaBone……
一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咱们就应老老实实地办事。
守信用胜过有名气。
老老实实最能打动人心。
善气迎人,亲如弟兄;恶气迎人,害于戈兵。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虚伪的真诚,比魔鬼更可怕。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小信诚则大信立。
言必行,行必果。
土扶可城墙,积德为厚地。
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
诚实是人生永远最美好的品格。
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
一个人要表现最高的真诚,就必须做到无事不可对人言。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言必诚信,行必忠正。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诚实是人生永远最完美的品格。
自以为聪明的人,常常是没友好下场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
父子不信,则家道不睦。
蚜虫吃青草,锈吃铁,虚伪吃灵魂。
微小的知识使人骄傲,丰富的知识使人谦逊。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人背信则名不达。
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
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似簧。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实事求是。
坦白是使人心地轻松的妙药,----- 西塞罗 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诚信是你价格不菲的鞋子,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应永恒不变。
诚实者既不怕光明,也不怕黑暗。
人类被赋予了一种工作,那就是精神的成长。
巧诈不如拙诚。
没有一处遗产像诚实那样丰富的了。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
闪光的东西不必须都是金子。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当一人言行不一致时,这就完全糟了,这会导向伪善。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
虚伪永远不能凭借它生长在权力中而变成真实。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
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一言而适,可能却敌,一言而得,可以保国,--- 刘向 闪光的东西不一定都是金子。
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
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
成书在理不在势,服人以诚不以言。
你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
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办事。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奢者狼藉俭者安,一凶一吉在眼前。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对自己的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没有诚信,何来尊严。
我宁愿以诚挚获得一百名敌人的攻击,也不愿以伪善获得十个朋友的赞扬。
守信的人是最快乐的,诚实是最天真的。
孩子是要别人教的,毛病是要别人医的,即使自我是教员或医生,但做人处事的法子,却恐怕要自我斟酌,许多人开来的良方,往往但是是废纸。
如果能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自由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毅力、诚实不自欺的思想而行,则定能臻于至美至善的境地。
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入于污泥而不染、不受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是最难能可贵的革命品质。
信犹五行之土,无定位,无成名,而水金木无不待是以生者。
不孝的人是世界最可恶的人。
老诚实实最能感动人心。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当老实人,做老实事,说老实话。
世界未有比真诚人更为可贵的。
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
不要说谎,不要害怕真理。
言必信,行必果。
丈夫一言许人,千金不易。
一言之美,贵于千多。
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
闪光的东西不一定都是金子。
失信就是失败。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诚信为人之本。
少说空话,多做工作,扎扎实实,埋头苦干。
民无信不立。
言不信者,行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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