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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藏成考录取时间将会于11月底开展,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藏考试教育院,输入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以及录取状态,录取将于12月下旬结束,不再进行补录。西藏成考是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后文凭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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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学费缴纳时间会在考试录取后进行缴纳,时间一般在次年3月份,具体时间会在录取成功后由考试机构或学校进行通知。因此,录取成功后务必密切留意学费缴纳的相关通知。
通过西藏成人高考获得的学历文凭在职场和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然而,你的学历是否有含金量也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你所学专业的市场需求、个人综合素质、工作经验等等。
以上内容为西藏2023成考录取时间公布:11月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考报名的问题可以在文末预留相关信息,将有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一、报名
(一)报名办法
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藏教厅〔2020〕32号)规定的考生和2021年内地西藏班(校)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区艺术加试。考生在报考时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跨类混报。
考生须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进行艺术加试报名,请务必注意区分区内考生报名通道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校)考生报名通道。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0日至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校验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以下简称报考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信息实行网上确认,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确认。如考生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但没有提交确认则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二)准考证打印
我区艺术加试设拉萨考区和昌都考区。高考报名成功且选报了艺术类科目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9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其中素描考试时间为9∶30至12∶30、速写考试时间为13∶00至13∶30、色彩考试时间为15∶00至18∶00。
音乐学类初试时间为11月26日至27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4∶30开始。音乐学类复试时间为11月28日至29日,其中笔试时间9∶30至10∶30、面试时间11∶00开始。
舞蹈学类初试时间为11月26日至27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4∶30开始。舞蹈学类复试时间为11月28日至29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4∶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拉萨考区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点设在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点设在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
昌都考区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点设在昌都市第四高级中学;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点设在昌都市第五高级中学。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022年起我区艺术加试只设拉萨考区。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无须自带画架,考点统一提供。
(二)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四)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须认真查看考试大纲,未达到报考要求者,一律不予面试。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科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二)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五、在藏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
(一)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3)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三)我区高校西藏大学和西藏民族大学设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西藏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为绘画专业;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六、成绩公布、复查及证书发放
(一)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术加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呈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附件5)。
七、违规违纪处理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考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的管理,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高中学校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凡是有违反诚信考试的行为,即日起将同时报送自治区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网络登记。
八、保障措施
西藏教育考试院0891-(兼传真)
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891-
九、其他
(一)请各地(市)尽快将通知转发各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需缴纳专业加试费100元/人;参加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考生需缴纳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初试加试费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复试加试费须现场缴纳,形式主要为POS机收费。
(五)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执行。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附件: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docx
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大纲.docx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docx
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证明.docx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1月4日
【 #成考# 导语】 成人高考频道从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做好2022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上学历注册验证信息。
4.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招生性质或范围属“直属”或“委培”的,须开具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证明。凡系统招生和委托培养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该系统或委托单位的考生报考。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户籍在藏或在藏工作(居住)人员。
7.在西藏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8.区外户籍考生不得报考脱产类院校及专业;尚处于禁止参加成人高考的受处理者不得报名;已在其他省(市、区)报考的考生不得在我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16日。
报名网址:http://cr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参加统一考试、二学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生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性质或范围及相关招生政策,详细了解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照片格式为:240×320像素,JPG格式,免冠蓝底,不得大于30KB)及有关报名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并完成网上缴费。未按要求规范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
填报信息时,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科类兼报;层次为高起本,第二志愿可兼报同科类高起专院校(参与高起专院校录取时重新计分);第一志愿为脱产专业,第二志愿可兼报函授或业余专业。填报完毕后,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非在职人员可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
2.网上审核时间:9月10日至9月18日。
由各地(市)教育局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实行网上审核。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后,由有关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考生本人须在网上完成信息最终确认。未经审核部门和考生本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因委托他人(包括单位)或考生本人出现失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确认信息后,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交纳报名费56元,考务费每科36元(报名费、考务费均实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实施考试,费用将退回缴纳账户。
4.各地(市)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好网上报名和审核工作,严把报名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并按“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考生考场编排、考区试卷(答卷)需求申请时间:9月20日至9月25日。考生考场及座次按考区、报考层次、科类、科目组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二、考试与评卷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除藏语文试题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
(1)文史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文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科目(简称史地)。
(2)理工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理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科目(简称理化)。
(3)成人高等学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等学校自行确定。成人高等学校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等学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1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英语+史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英语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总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
(二)考试组织
1.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考场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区要强化疫情防控和考务管理,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
2.考生须在户籍或工作(居住)地,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考,不受理跨区域报名。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区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按规定采集《考生诚信考试书》,打印准考证。第一科开考前或熟悉考点时,须提交个人彩色打印纸质版“藏易通绿色健康码”、14天所在考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时间在11月3日9:00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等规定物品参加考试。
4.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藏语文试卷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要求答卷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教育考试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公布。
6.成绩公布后,如考生有异议,可向地(市)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评卷工作
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市)教育局、格办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须积极配合做好评卷教师选派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和改录。录取结果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教育考试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公布。
(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分科类划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5.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夏尔巴人、僜人考生报名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考生本人身份证为准。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上传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审核,打印符合照顾条件考生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符合照顾条件的信息,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后,由各地(市)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七)委托培养学生的单位,可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分配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八)所有院校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代录。凡不能参加我区网上远程录取的院校,只允许委托本校在藏函授站或自治区招生办代录。凡委托代录的院校,须提前将书面委托函发至自治区招生办。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录取的考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一经查实取消该院校在藏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设立违规教学点(班)。函授院校若需在藏开设函授站,须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批;区外脱产院校一律不得在藏设立教学点(班),且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代授教学。
四、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对比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备案。
正式录取且逾期未报到入学的新生,招生学校不得注册其学籍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注册学籍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的要求。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考试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处理。
六、其它
1.录取前不统一体检,已录取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
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自治区招生办及各地(市)招生办联系电话
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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