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省清明扫墓公告的文章,本文对文章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省清明扫墓公告好好的分析和解答,希望你能喜欢,只有你喜欢的内容存在,只有你来光临,我们才能继续前行。
清明扫墓通知的编写应包含基本信息、活动安排、注意事项等内容,并保持正式和尊重的语气。以下是一个清明扫墓通知的范例:
清明扫墓通知
尊敬的家族成员:
值此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谨定于XX月XX日(星期X)上午9点,在先祖墓地举行扫墓活动,缅怀先人,表达孝思。请各位族人届时务必参加,并相互转告。
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提前向组织者报备。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愿我们一起以虔诚之心,共襄盛典,告慰先祖在天之灵。
组织者: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在这个通知中,首先明确表明了活动的目的和必要性,即缅怀先人和表达孝思。接着,详细列出了活动的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等信息,方便参与者做好准备。同时,还提醒了参与者需要自备的祭祀用品以及注意事项,体现了对参与者的关心和尊重。最后,附上了组织者的联系方式,便于有需要的族人及时沟通。这样的通知既体现了家族的传统和规矩,又不失温馨和人性化,能够有效动员家族成员参与清明扫墓活动。
1.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2.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一、健康祭祀。采取错时、分批的方式祭祀,严禁聚集性祭祀。祭祀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勤洗手,对衣物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得以祭祀为由聚餐聚会;要及时告知外地的亲人,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要回乡祭祀。
二、文明祭祀。树立绿色意识、生态意识、公德意识,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等多样式、现代化方式开展祭祀活动,通过家庭追思、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若确需上坟祭祀,祭祀完成后,自觉将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践行文明祭祀。
三、安全祭祀。上坟祭祀的群众必须提前与祭祀地点所在行政村进行预约(进入殡仪服务场所进行祭祀的与服务单位预约),未预约的,一律不准进行上坟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除殡仪馆、灵堂)燃放烟花、焚烧祭祀用品等方式进行祭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山头等区域;坚决杜绝非生产性用火活动,严禁在禁牧区偷牧放牧,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切实维护森林草原安全。
我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员文明祭祀、低碳祭祀。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3.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街道要成立清明群众祭祀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消防安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人员运输、应急救助、文明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计划,把提供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防止火灾事故、踩踏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作为工作重点,在管理和服务上做到“三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以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2、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安全
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重中之中重,根据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高”的特点,各街道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和稳定工作作为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协调联动,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要防止发生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事故;要控制祭祀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避免发生人流拥挤现象,及时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量,杜绝一切恶性事件发生。
在清明节前,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公墓、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坐落在山林内的公墓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加强防范措施,堵塞各种不安全漏洞。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焚烧区、停车场等地的管理,完善便民措施,设置监督电话,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3、加强思想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各街道要发挥好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功能,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传承优良的祭祀习俗,倡导文明祭祀的新风尚、新形式,采取开展宣传周(月)等有效的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板报、社区宣传栏、小区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及文明祭祀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错峰”祭祀,引导群众错过清明节高峰进行悼念和安葬骨灰,避免因人多车多而发生事故;大力提倡网上祭祀、树葬、海葬等新颖文明祭祀形式。通过宣传营造氛围,更新人们的殡葬观念,摒弃“烧纸祭祀”的陋俗,提高祭祀活动的科学、文明程度。
4.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战疫尚未结束,防疫不能松懈,请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防控意识,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清明节假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要注意安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多消毒等防护措施,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进出公众场所,要自觉遵守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管理规定。
二、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贵州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公告》,望大家周知,并严格遵守公告要求和防疫规定,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云”祭扫,提倡以书写寄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活动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树立“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祭祀在心不在形,生者的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的告慰。敬请广大职工及家属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疫情防控胜利贡献一份力量。
5.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扫墓祭奠安全工作。各镇(街道)要增强安全意识,把清明节期间的墓地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精神文明的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的思想。
二、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各镇(街道)要建立清明节平安祭扫领导机构,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制定消防安全、防人员踩踏等应急预案。要明确责任人员,特别是各镇的乡村公益性墓地的防火责任人,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三、加强督查,制定消防措施。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自辖区内的公益性墓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力量做好防火隔离带、储水池等消防设施的建造和维护,消除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等周边的安全隐患;认真检查防火物资和消防器材的储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力量对街头路边销售的爆竹烟花、纸钱香烛进行清查、封存,在进山入口、墓区入口设卡检查,防止明火祭扫。防火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应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四、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奠。要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时机,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倡导平安、文明、环保、低碳扫墓祭奠,引导群众树立“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生态温岭”的理念。
6.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属有关单位: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各镇(街道)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宣传生态安葬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江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迅速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公墓区、骨灰堂要建设集中焚烧设施,严格限制烧香焚纸,严禁祭扫燃放鞭炮,严禁林区焚烧纸钱等行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为保障我区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区民政局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张苏平任组长,朱顺林、刁日耕、郑华林、蒋兆国、蒋兆荣、王小培任副组长,刘文洋、李粉彬、王小明、钱新春、全红官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负责及时掌握和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7.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特此公告。
8.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9.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又是一年春草绿,一年一度清明来。清明节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慎终追远,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了秉承传统,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我们倡议:
1、倡导拜祭先烈
突出缅怀革命先烈主题,积极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网上祭英烈”等活动。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化作岗位做贡献、社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
2、倡导祭祀先祖
《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以扫墓祭奠表达和寄托对已故亲人的思念,怀恩思远,寻根祖先的善德善行,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敬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愧于自己的祖先。
3、倡导文明祭祀
人人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现代式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
4、倡导安全祭祀
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交管等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5、倡导厚养薄葬
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治丧,选择生态葬法,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坟,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10.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按照《关于在城区内进一步规范祭祀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违规祭祀用品。盖州、大石桥城区内参照执行。
二、农村地区要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墓地烧纸焚香等活动。提倡墓地祭祀送鲜花、植树和墓前追思等文明活动。
三、禁止和取缔制造、销售和使用塑料花、绢花、塑料摆件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殡葬用品,限度减少殡葬祭祀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疫情管控期内,要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劝导外地人员不返乡祭祀,提倡网上缅怀、委托祭扫、家庭追思、传承家教家风等文明祭祀活动。
五、疫情管控期内,暂停全市各级各类公墓的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殡葬活动要从简,殡葬守灵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墓地安葬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不安排住宿和聚餐。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林草、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对违规者依据情节和后果进行劝导、警告、训诫、行政或刑事拘留。引起森林火灾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清明节扫墓通知(通用5篇)
各位家门:
时间轮流安排:
1. 一房樊道龙生仕雄--建西、建军、韦灯、振行、樊猛、汉帝(2021、2026、2031年)。
2. 四房樊道龙生仕巨--汉勋、汉顶、智鸿、汉朝(2017、2022、2027年)。
3. 五房樊道龙生仕卫--汉欢、汉音、智慧(2018、2023、2028年)。
4. 六房樊道龙生仕林--汉观、又源、又玮(2019、2024、2029年)。
5. 七房樊娅相生仁现、仁照--雪毅、汉旭、汉昌、汉辉、汉忠、振业、振学、振立(2020、2025、2030年)。
轮流循环作主,收费如有变动,轮到樊道龙一房仕雄家门作主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增减,共同把每年清明节交接班工作安排好。
希望我们樊家人不忘初心,牢记祖宗,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与各族人民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通知人:
日期: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新蚌埠路至通站路、张郢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淮肥公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XX社区文明办
20XX年X月XX日
一、集合时间: 3月28日(星期五)上午 8:00
二、集合地点: 建华文创园大门口
三、参加人员: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四、活动流程: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五、注意事项: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xxx产业园支部
二零xx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参加对象: 高一年级部分学生
二、活动安排
时间:4月2日
1、12:20集合(一楼大厅)
2、12:30从学校准时出发。
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维持秩序。
三、祭扫烈士墓程序: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
2、默哀
3、团员代表讲话
4、瞻仰革命烈士墓。
5、返校。
四、活动要求:
1、学生一律穿校服。
2、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有组织、有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
3、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4、每位同学写祭扫烈士墓感受一篇,并班级内选出5篇交至校团委。
德育处 团委
20xx.3.31
白阳镇、古城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群众团体:
一、时间地点
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任山河烈士陵园
二、参加人员
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白阳镇、古城镇干部职工;县城各中小学及古城中学、古城镇小学部分师生和附近村组群众代表。(参加活动人数见附表)
三、主持人
政府副县长 张小霞
四、活动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献花篮5个。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武装部(奏《军乐献花曲》)。
第三项: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第四项: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第五项: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少波致辞。
第八项: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及干部群众参加纪念馆开馆仪式、四大机关领导为纪念馆揭牌、参观展厅。
五、会场设置
1. 在烈士陵园两侧悬挂两个条幅:
左:继承先烈遗志 弘扬革命精神
右:坚持脱贫统领 加快小康进程
2. 本着节约从简原则,适当摆放花木盆景。
六、责任分工
清明祭扫活动主办单位:县委、政府;承办单位:民政局。
1. 县委办协调参加祭扫活动县级领导,审定领导致辞。
2. 政府办负责起草活动主持词;安排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统一乘车,祭扫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统一送回;负责通知各部门、有关乡镇参加清明祭扫活动人员。
3. 组织部负责落实党员代表发言。
4. 宣传部起草领导致辞,联系县电视台、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5. 县民政局负责祭扫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负责活动议程各环节的组织衔接工作,组织安排活动现场人员站位,负责领导参观展厅活动事宜;并负责采购花篮5个,盆景木质花20盆,制作横幅两条、准备党旗一面,租用大巴车2辆(40座以上),并负责卫生清洁等。
6. 县文广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并于9:30前调试完毕。
7. 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学校参加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活动学生在学校统一乘车于10:00前到达烈士陵园。
8. 县公安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交通疏导,指挥县城到达烈士陵园交通、现场车辆停位,并协调组织武警战士16名,9:00准时到达烈士陵园。
9. 财政局安排清明祭扫活动经费。
10. 团县委负责落实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11. 供电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电力保障。
七、相关要求
1. 相关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着正装、素装准时参加,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需系红领巾),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
2.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人数于上午9:30前在行政中心广场前统一乘车前往任山河烈士陵园,发改、教体、农林、水务、交通等30人以上部门(单位)自行备车统一前往烈士陵园,其它单位视情况自备车辆前往。全体祭奠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 各部门(单位)、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扫墓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
4.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开展捐款活动。
附件:各单位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人数分配表
xxcx县委宣传部
20xx年3月25日
;以上内容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省清明扫墓公告的精彩内容,好的文章需要你的分享,喜欢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省清明扫墓公告这篇精彩文章的,请您经常光顾吧!
下一篇:更多种植养殖
本文标题: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省清明扫墓公告
本文链接:http://m.chayixing.com/article/146106.html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陕西清明节祭扫通知范文 陕西...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成都学生清明节出游视频 成都...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清明节看到老鼠 清明节看老人...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清明上祖坟 清明祭祖坟祭文的...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清明节保佑有儿女 清明节之儿...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胥岭学校 清明节放假吗 胥岭学...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淳安清明节游玩攻略图 淳安清...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清明节忌英烈句子 关于清明节...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中班清明节活动总结与反思 中...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大理往年清明节温度多少 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