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文章,本文对文章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好好的分析和解答,希望你能喜欢,只有你喜欢的内容存在,只有你来光临,我们才能继续前行。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一般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四条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全文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
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产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将对《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等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决定》指出,将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1986年12月31日粤府〔1986〕第168号公布)第二条修改为:“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域范围。”
将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十条修改为:“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房产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将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十一条修改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此外,将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第十五条修改为:“纳税人使用土地的坐落地址、面积、用途及变更地址、新征土地、土地权属转移、土地面积增加或减少等事项应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以上内容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精彩内容,好的文章需要你的分享,喜欢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这篇精彩文章的,请您经常光顾吧!
上一篇:寿光至广东物流公司有哪些公司 寿光至广东物流公司有哪些地方
下一篇:更多种植养殖
本文标题: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链接:http://m.chayixing.com/article/101962.html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税收政策 广东省税收征收...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寿光至广东物流公司有哪些公司...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茶艺培训课程有哪些内容 ...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劳务人力资源有哪些公司 ...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记语录的app 有什么可以记录语...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手机管控设备有哪些品牌 ...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能收货的地址有哪些城市 ...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消费品公司有哪些公司 广...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古代有哪些地方地名 广东...
一篇好的文章需要好好的打磨,你现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篇关于广东哪些地方实行自治管理制度...